文業集團(01802.HK)宣布,由于工作安排原因,羅文僖已辭任:(i)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之公司授權代表;(ii)公司之公司秘書;及(iii)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規定之公司授權代表,以上辭任均自2026年7月13日起生效。
黃智江已獲委任為:(i)授權代表;(ii)公司之公司秘書;及(iii)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規定之公司授權代表,自2026年7月1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