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龍科技(06715.HK)公告,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公司宣布,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于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公司進一步宣布,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其他整體協調人及國際包銷商)于穩定價格期内并無行使超額配股權,而超額配股權已于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失效。因此,公司未曾亦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任何H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