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9月16日交易時段後接獲代表某律師行行事的律師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支付399.26萬美元及4.17萬港元(為此前仲裁裁決項下未償還款項)。若三星期内未支付、未提供擔保或達成和解,對方可提出清盤呈請。公司正尋求法律意見并評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