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機場公告,與控股股東旗下能源服務供應商訂立能源供給綜合服務協議,由其于北京首都機場提供能源供給及能源管理節能服務,為期三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須經獨立股東批準,通函預計于11月30日或之前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