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滬杭甬發布公告,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發出的《關于同意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複》(證監許可[2023]2473号)。有關中國證監會批複的詳情如下:
中國證監會同意内資股供股注冊。發行将根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申報文件實施,由批覆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内有效。該集團将根據中國證監會批覆及臨時股東大會及類别股東大會的授權等,于指定時間内辦理内資股供股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