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國恒大發布關于境外債務重組更新信息公告,容有關拟議境外債務重組的條款。
公告稱,在建議重組下拟發行的各項新票據須根據其适用情形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境内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公司須證明其符合相關規定。鑒于恒大地産集團有限公司正在被立案調查,該集團目前的情況無法滿足新票據的發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