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公布,應發行人遠洋地産寶财I有限公司要求,因并未于2023年8月13日(即有關利息付款的14日寬限期的最後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據1于2023年1月30日(包括該日)至2023年7月30日(不包括該日)的利息期間的利息(2094萬美元)而導緻發生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故票據将自2023年8月14日上午九時正起于香港聯交所停牌,直至作出進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