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佳業公布,于2023年7月26日,董事會已審議及批準建議采納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授予方案,并拟将該計劃提交予北京市國資委及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批準,及将相關授予方案提交予北京市國資委批準。該計劃須待北京市國資委及股東于臨時股東大會上批準後方可實施,相關授予方案經北京市國資委批準并待該計劃生效及有關授予條件達成後方可實施,公司可能會因應北京市國資委等監管機構的要求而修改該計劃的條款及相關授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