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錳業發布公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3.46(2)(a)條,公司須在财政年度完結後不超過四個月(即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報。由于延遲刊發2022年全年業績,2022年年報亦将延遲寄發。公司将努力在刊發2022年全年業績後盡快寄發2022年年報。公司股份繼續停牌。